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规定如下:
1、单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,双缴存职工(夫妻双方)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;
2、购房贷款首付比例:首套房20%,二套房30%。
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规定如下:
首套房5年以下(含5年)为2.6%、5年以上为3.1%;
第二套房5年以下(含5年)不低于3.025%、5年以上利率不低于3.575%。
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下:
商品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,存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,商转公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,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、退休年龄。借款人连续、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,可延长1-5年贷款期限,但不能超过中心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。
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如下:
借款人应从借款的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、还款金额及时偿还贷款。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(含1年)的,到期一次还本付息,利随本清;一年期以上的,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同时选择下述任一种还款方法,按月偿还贷款。
1、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、有较稳定收入、信用良好,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;
3、借款申请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按《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》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6个月)以上;
4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未办理以购房原因提取公积金的业务;
5、公积金贷款用于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,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;
6、借款申请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之一;
7、具有符合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购房首付款;
8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。
1、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、户籍证明材料原件;
2、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(结婚证、离婚证、民事调解书、民事判决书和管理中心统一格式的未婚声明及面谈笔录);
3、受委托贷款银行一类还款账户原件;
4、首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30%,第二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40%的首付款发票原件;
5、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签署的《贷款担保与共同偿还公积金贷款诚信承诺书》和《授权委托书》原件;
6、《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》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《个人信用报告》原件;
7、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原件;
8、如申请异地贷款,需提供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原件;
9、因特殊原因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。
1、借款申请人申请 ,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受理 ;
2、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 ,受委托贷款银行贷款签约 ;
3、 公积金中心划拨资金,受委托贷款银行贷款发放。
1、自行前往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;
2、致电今午金服对接银行一站式办理,轻松下款,高效无忧!